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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的通知

2016.02.01来源:

鲁特设协函字[2016]7


各有关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11月颁布了TSG R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正式发布,并将于201661日正式实施。《规程》是根据关于制定“大规范”的思路,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统一氧舱的分类和调整适用范围,结合多年安全监察工作经验和技术发展,以及在《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整合安全监察工作所涉及氧舱材料、设计、制造、安装、监督检验、使用、改造与修理、定期检验等环节的基本安全要求,形成覆盖氧舱安全监察工作内容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新《规程》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情况,调整了各环节有关的行政许可要求;参考国外有关氧舱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以及吸取氧舱事故教训,对氧舱的分类、氧舱的组成、氧舱舱群、氧舱的改造与修理等进行了定义;增加对氧舱的设计使用年限,额定进舱人数,工作介质质量以及氧舱安装的设计,改造与修理,安全使用管理以及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该规范,应相关单位要求,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将与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联合举办《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邀请主要执笔人张军、袁素霞、林彦群、于丛娟等专家对规程进行宣讲,释疑。现将宣贯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TSG 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讲释疑。

二、宣贯对象

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氧舱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单位(全国各大医院)的相关人员。

三、宣贯时间、地点

2016年329日报到,会期两天半,青岛市。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四、宣贯费用

培训费1200/(含资料费)

请于2016325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汇款留言请注明氧舱规程宣贯和开发票抬头)。

单位名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帐号:11012111255501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本次宣贯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1、请接通知后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邮件至协会秘书处学术交流部。

2、请登陆http://www.sdtzsb.com/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网站)首页“快捷入口”栏,点击“氧舱规程班”进入,按要求填写报名,报名者务必在“报名类别”栏填写“氧舱规程班”。


中国特检院

联 系 人:冯志强


联系电话13901283127  01059068913


省特种设备协会

联 系 人:董彬、韩孜君     

                 

联系电话:0531-88023907、55692987


  真:0531-55692988


电子邮箱:tx88023907@126.com


附件:《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报名回执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60201/20160201094765486548.docx



PDF版 本关于举办《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的通知http://www.sdtzsb.com/userfiles/file/20160201/20160201094710601060.pdf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2016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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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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