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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2018]10号)

2018.04.27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4月19日,陕西华山景区突发超强阵风,导致索道停运、乘客被困,经全力救援,全部乘客安全获救。4月21日,河南许昌西湖公园的一台名为“飞鹰”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压杠和安全带乘客束缚装置失效,导致一名游客被甩出坠地身亡。各地质监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工作,保障“五一”旅游高峰期群众游乐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大风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质监部门应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运营使用单位应密切关注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并实时关注设备运营区域气候变化,提前做好防范与应急准备工作。当出现大风、雷电、大雨等影响安全运营的恶劣天气情况时,应当及早疏散游客,采取停运措施,保障游客乘用安全。特别是安装在山区和峡谷地带、跨江河的客运架空索道,要分析局部出现超强阵风的因素,研判对安全运营的影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保障设备运营安全。

二、加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

各地质监部门应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强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与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压杠、安全带等乘客束缚装置要严格检查,发现有破损、性能失效的应按要求及时更换,绝不允许带病运行。运营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强化设备启动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必须确保安全压杠可靠锁紧、安全带有效系紧,确保游客乘坐安全;对不符合乘坐条件的游客,坚决不允许乘坐,防止发生意外。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要严密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和乘客乘坐状态,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采取停运等安全防护措施,保护乘客安全。

三、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各地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五一”旅游娱乐的特点,按照现场监督检查计划,以人员密集的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为重点,针对管理薄弱、投诉较多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中小型游乐园和租赁场地经营大型游乐设施的个体经营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督促出租场地的公园、景区管理机构落实对租赁场地个体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各地质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运营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隐患,以及隐患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封停。

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的要求,加强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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