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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小组 \\\"升格\\\" 意味着什么?

2018.07.13来源: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下称区域)


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这是协作小组成立五年后的最新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

引人关注的是,升格后的领导小组阵容颇为强大。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亲自担任,副组长分别为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天津市市长张国清、河北省省长许勤。

除此之外,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委副部长,气象局、能源局局长,以及山西、山东、河南三省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等共同组成。

据了解,原协作小组成立于2013年10月,旨在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联动协作,形成治污合力。成员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京津冀及周边的省级政府等负责人。


此次从“协作小组”到“领导小组”的升格在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看来,是跨地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优化、深化和最新探索。

他同时认为这也是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治理纵深发展需要。不仅符合统筹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的要求,也符合区域流域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

吴舜泽说:“这是在总结过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此前京津冀平等行政区之间的协作调整为更具权威性的统筹推动,更加强化统筹、协调和决策职责,整合优化相关省级政府需衔接配合和协调督办的大气环境管理职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小组日常工作,由副部长赵英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 一是组织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研究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

  • 二是研究确定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

  • 三是要组织实施考评奖惩。

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还负责组织制定有利于京津冀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同时研究确定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等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说,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目标的同时,要看到下一步任务的艰巨性。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多重压力,导致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上述问题尤其突出。

“该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以上,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他进一步介绍称,京津冀及周边重化产业围城现象突出,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广大农村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严重污染环境,“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下称《三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三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它被称为“大气十条”的二期,延续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降低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吴舜泽表示,此次由“协作小组”调整为“领导小组”,更有利于强化制度化决策机制,提高统筹协作力度,增强环境保护整体效能,同时也将更强力地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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